第2个回答 2014-03-09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农民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耕织结合,自给自足。但是自然经济长期受到封建剥削,农民在困苦的生活情景下,农民自然没有能力发展生产,不可能突破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所以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同时,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又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这种解释也存在一个问题,这就是封建剥削的沉重虽然使农民的生活变困苦,却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傅筑夫(傅筑夫,1981)认为:“由于地主阶级及其国家剥削残酷,农民不能依靠租来的或者自有的少量土地来维持生活,而必须经营一些可能经营的家庭副业,用以一方面满足自己的需要,另一方面还可以把多余的一点产品出卖,来补贴生活。”于素文(于素文,1982)也认为:“苛重的剥削使农民必须以家庭手工业作为农业的补充”。所以封建剥削的加重特别是在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有所发展的阶段,这实际上对自然经济的解体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因此,此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第三,认为传统的“重农抑商”对明清时期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约束的作用。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历代的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封建秩序,基本上都奉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通过沉重的税收和层层关卡的盘剥,往往严格限制了民间工商业的发展,而明清时期这种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改善,从而使明清时期的资本主义萌芽不能顺利的发展。这种观点虽然是正确的,但是此种仅从外生变量的角度来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缓慢的原因,而没有从封建社会自身的经济结构的角度对中国明清之际的资本主义萌芽给出合理的解释。第四,认为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之所以发展缓慢是由于明清政府推行“闭关自守”政策的结果。这种观点认为,明清政府为了防止外国殖民主义与海盗的骚扰和巩固封建秩序,从而实行了“闭关自守”的政策。然而“事实上明清两朝都不能禁止对外贸易的实际进行”(范文澜,1964)。因此,这种观点同样也没有从明清时期自身的经济结构出发,来解释和分析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的现象。第五种观点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孙健,1999)。这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发展出来的,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解体使资本主义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得到解放。由于中国的封建经济结构的基础是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体,而且这个统一体结合的非常的紧密,因而使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生产要素难以从这种小农经济中游离出去,进而使得明清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缓慢发展,资本主义萌芽不能迅速的成长。笔者是赞同这种观点的,因为其是从明清时期的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出发,来解释和分析我国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原因的。但是这种观点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虽然从封建社会的内部经济结构出发,却没有把社会制度等外部因素纳入到分析中,没有把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统一起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是美中不足非常遗憾的。从以上回顾可以看出,各种解释都是或从内生变量的角度或从外生变量的角度来对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制度演进做出解释的。从中可以看到这些解释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因此笔者认为,对社会演进和变迁过程的研究,应该先从研究对象的内生变量入手,通过一系列的经济分析工具得出一个均衡,然后再把外生变量引入模型中,研究这些外生因素对均衡的影响。只有这样把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统一起来,才能对社会的变迁和演进做出公正客观的经济解释。下面笔者就在接受第五种观点的前提下,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视角,按照上述研究方法,对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这一问题给出一个尝试性的解释。一、小农经济的认识小农经济作为一种所有制形式或生产方式自从封建社会领主制经济瓦解产生以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至少存在了2600年[2]。这种生产方式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基础,它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对小农经济本身结构的理解正确与否是我们能否准确把握我国封建社会经济问题的关键。1、小农经济的内涵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二重性经济(李根蟠,1988)。其本质内涵,一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即把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结合在个体家庭之中;二是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这种小私有制包括对土地、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程度的所有权。小农经济的生产规模相对狭小,以满足自身消费为生产的基本目的。这导致了小农经济自身既脆弱又顽强,易分化易再生等特点。笔者认为理解小农经济结构的关键在于理解两点:其一是小农经济内部是一种“耕”与“织”结合的经济结构,即衣、食这两种人生必需品的生产劳动的结合(孙健,1999)。在中国历史上的大多数情况下,相对于人口来说,土地都是稀缺的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土地是不能维持整个家庭生计的,所以不得不采取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的生产方式。实行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多种经营,使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在一起。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男耕女织”生产方式的结合不是简单的个体现象,有学者研究表明这种农业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凡是在自然经济占优势的地方都是存在的。而这种生产方式也是在我国人多地少现象普遍存在且土地地主所有制下最有效的生产方式(吴承明,1981)。其二,就是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农民生活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农民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来不断的调整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有学者(高德步,2000)研究表明,在中国明清时期,中国的家庭手工业在小农经济中的地位并不亚于农业,这不仅是因为小农贫困不可能通过购买取得农业以外的生产资料,更是由于家庭手工业已经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2、小农经济效率陷阱模型根据以上的对小农经济的初步认识,本文拟从经济学理论的视角和研究方法来进一步考察小农经济中的主体的选择行为。我们不妨应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构造一个经济模型:同农业和家庭手工业各自产品的相对价格水平有关。当农业产品的价格不变而家庭手工业产品的价格上升时,那么农户将会用家庭手工业劳动去代替农业劳动,使自己的收入增加,并获得收益最大化。当家庭手工业的劳动产品的价格不变而农业产品的价格上升时,那么农户为使自己的总收益保持最大将会用农业劳动去代替家庭手工业劳动,在农业生产中增加更多的投入。总之,农户对从事的劳动的选择取决于市场中农业产品价格和家庭手工业劳动产品价格的相对变化。那么在此不禁要问,市场中的两种劳动产品的价格水平又是如何决定的呢? 众所周知市场上产品的价格是供求双方互动的结果。市场中价格水平不仅取决于买者的需求意愿和支付能力,也同样取决于卖者的供给意愿和生产成本。为分析方便起见,假设市场中存在两个农户,且从事两种生产,一种是农业生产,另一种是家庭手工业生产,并且两个农户在两种生产活动中的劳动生产率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两农户之间即不存在绝对优势,也不存在比较优势。前文所说的那样,相对价格的变动是农户从事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动因,但是就这个等式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这两个农户在生产的过程中,不改变自己的初始生产状态,则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动是稳定的,这就是说,农户不会主动采取用一种非农业的生产活动去代替另一种农业生产活动的措施。可见这种均衡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这一结果使农户陷入了稳定的均衡之中。笔者把上述结论称之为小农经济的“效率陷阱”,即尽管农户实现了生产上的经济效率,但是社会分工无法实现,农业劳动与家庭手工业劳动无法自由替代和转移,从而制约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自由流动,整个系统的经济福利水平也不会提高。这种小农经济的效率陷阱的存在,正是我国小农经济为何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