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莞的一家贸易公司,2008年向深圳的一家公司提供一批货品,2009年客户有开一张支票给我司,但入帐时客户以质量有问题为由不提供密码,故支票被退票,至今客户拒绝付款,一直就拖着,还要求我司赔偿,我现在手上还保留着客户的那张支票,但客户一直拒绝付款,据提供货源给我司的工程师介绍,这批货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精度达不到,但货源又不给我们退货,我到底要如何处理这件事?有没有必要起诉客户?望有好心人帮我解决。 迷路的小花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