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下人员中,可不申请回避的是( )。

A. 书记员甲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B. 翻译员乙的母亲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 侦查员丙担任过本案证人
D. 清洁工丁目击案件的发生

【答案】:D
本题考查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根据以上规定,选项A、B、C分别属于以上第(一)、(二)、(三)种情形,需回避。而D选项为证人,无需回避。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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