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中考招生录取方式

如题所述

录取方式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


(1)综合录取。该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中学校根据报考本校的考生情况和学校自身需要,确定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成绩等值对待,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2)推荐录取和特长录取。加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主要招收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自然科学,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社会科学,艺术、体育以及科技创新等学科或方面具有较高学科素养、创新潜质和突出才能的学生。高中学校根据特色化发展需要,结合推荐录取、特长录取政策制定特殊才能学生选拔、培养方案,向所属教育部门申报,经所属教育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复核后,在所属教育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高中学校科学制定考核测试办法,着力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创新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人数包括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内。


高中学校设置特殊才能学生文化课科目成绩底线要求。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B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资格。


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依据为“特殊才能水平+综合能力+学业水平”。拟参加相关高中学校特殊才能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高中学校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核测试。


各高中学校具体录取方案,可到高中学校网站查询。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市教育局网站、“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各普通高中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录取的其它相关政策,考生可咨询所在初中学校和相关高中学校。


关于中职学校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志愿的录取。


“职教高考班”招生录取


“职教高考班”与普通高中同一批次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开展“职教高考班”试点的学校,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招考院审核、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8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录取完成时间为8月下旬,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得到其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学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实行注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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