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包括如下: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简称:审阅准则;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简称: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1、鉴定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定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定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定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2、鉴定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3、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4、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5、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