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到期后对方无力支付时,是否应该转为短期借款?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到期后对方无力支付时,不应该转为短期借款,而应计入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无力支付,因为到期后由银行兑付。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是把应收账票转为应收账款,而非转为短期借款。

出票据公司由于无力支付时将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借:应付票据,贷:应付账款。收票据公司因对方无法支付票据失效转入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

扩展资料

账务方面:收到的应付票据肯定是对方公司发出的。因为银行承兑是不会拿不到钱,提前贴现给手续费而已。确认无法入账时,将应付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定期会进行账龄分析,定期去处理就可以了。短期借款属于债务方面的,应收票据属于债权方面的,区别比较大的。

实际操作方面:承兑到期无力支付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可是时间价值。对方应该害怕拿去银行兑现的。这还会影响银行信誉,下次发出承兑就不是很容易。

建议,和对方公司沟通,对方公司是肯定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的。例如处理和对方财务协商,不去银行兑现,对方公司暂付一半钱,另加一点利息(时间价值可不能忽略)。如果票据发出公司那就更应该主动去联系供应商了,不然入账银行账上没钱,后果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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