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可以汇总纳税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可以汇总纳税吗?现阶段我公司的分公司都在同一个省里面,将来会跨省开分公司,请问分公司与总公司在什么范围内(同一个省,还是同一个县,或者是同一个市)可以申请汇总纳税?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各种税务可以由总公司纳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除了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种税务需要由分公司独立申报。

实行汇总缴纳,表面上看只是税收征收办法的改变,但由于汇总缴纳允许各个机构的盈亏相互抵补后缴纳所得税,部分减少了汇总企业的应纳税额,其实质是给予汇总纳税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

这种办法的好处在于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较为合理地计算征收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税额。但汇总缴纳加大了税务机关对企业集团的税收管理和监控的难度,比较容易产生税收漏洞。

扩展资料

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在按规定向汇缴企业和单位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

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亦应同时逐级上报汇缴企业和单位,以便汇缴入库地税务机关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总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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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4
1、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各种税务可以由总公司纳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除了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种税务需要由分公司独立申报。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只要经过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就可以汇总纳税
政策依据:
《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理论上可以汇总纳税,同一省范围内需要省级税务机关批准,跨省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虽然理论上可行,但目前只有一些国有特大型企业才汇总缴纳,估计你公司没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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