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2
合作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的不同:
(1)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合作协议最大区别之所在;
(2)在合作协议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合作协议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3、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1)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
(2)而在合作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的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1)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
(2)而在合作协议中,其稳定性较差,一方也没有为另一方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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