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吗

如题所述

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情况是不同的。

1、民事诉讼中

(1)《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诉案件: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3、行政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民诉中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刑诉中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

扩展资料:

申请撤诉

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诉意见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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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2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原告一旦撤诉,就意味着原告主动放弃了对被告的诉讼请求,这个案件也就不再继续进行了。但如果原告在撤诉前没有得到被告的同意,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原告是可以再次起诉被告的。
具体而言,如果原告撤诉的原因是由于案件的事实、证据或者法律理解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原告认为再次提起诉讼有胜诉的可能性,那么原告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再次起诉被告。不过,这个时间期限可能因地区、案件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再次起诉之前,原告必须确保已经解决了导致上次诉讼失败的问题,否则再次起诉仍然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此外,如果原告恶意撤诉或者滥用起诉权,法院也有可能拒绝受理其再次起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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