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化学方程式和反应热的热化学方程式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不存在反应热的热化学方程式的说法。

热化学方程式是用以表示化学反应中的能量变化和物质变化。
热化学方程式代表着一个假想的过程,实际反应中反应物的投料量比所需量要多,只是过量反应物的状态没有发生变化,即使是一个无法全部完成的反应,也不会因此影响反应的反应热。

书写和应用热化学方程式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反应热与温度和压强等测定条件有关,所以书写时指明反应时的温度和压强,若是标准状态下,即温度为25℃(298.15K)、气压为101kPa时,可以不注明。
(2)各物质化学式右侧用圆括弧()表明物质的聚集状态。可以用g、l、s分别代表气态、液态、固态。固体有不同晶态(同素异形体)时,还需将晶态(形)注明,例如S(斜方),S(单斜);C(石墨),C(金刚石)等。溶液中的反应物质,则须注明其浓度,以aq代表水溶液,(aq,∞) 代表无限稀释水溶液。
(3)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计量数只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不表示物质分子个数或原子个数,因此,它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分数。
(4)△H只能写在化学方程式的右边,若为放热反应,则△H为“-”;若为吸热反应,则△H为“+”。其单位一般为kJ/mol,有时也用J/mol。
(5)热化学方程式是表示反应已完成的数量。由于△H与反应完成物质的量有关,所以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必须与△H相对应,当反应逆向进行时,其反应热与正反应的反应热数值相等,符号相反。
(6)不标注气体上升符号和沉淀符号,即“↑”或“↓”。
(7)热化学方程式无需书写如△(加热)和催化剂的反应条件。
(8)即使是有机热化学方程式或可逆反应也用等号“=”,不用箭头和可逆符号“→”,“⇌”。
(9)反应热可分为多种,如燃烧热、中和热、溶解热等,在25℃,100kPa时,1 mol纯物质完全燃烧生成稳定的化合物时所放出的热量,叫做该物质的燃烧热,单位为kJ/mol。
(10)在稀溶液中,酸跟碱发生中和反应生成1mol水时的反应热叫中和热。书写中和热的化学方程式应以生成1mol水为基准。
(11)同一化学反应,随着化学计量数改变△H的值而改变。若化学计量数相同,当反应物、生成物状态不同时,△H的值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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