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村支部的党小组都是依托村民小组设置的,如果村民小组出现撤并,党小组自然也就随着村民小组的撤并重新组建,并不需要特别的合并程序,毕竟党小组并不是什么固定的组织。
党小组设置的基本原则。各农村党支部按照“便于管理、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基本上以合并后的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党小组。没有并组的,提倡在并组之后建立党小组。确保每个党小组的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村民小组中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充分考虑党员居住区域同一、联系联络方便、工作学习就近和作用发挥有效等因素,成立联合党小组。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再请问一下:没撤并,没有原因,好端端的,只是为了少做材料,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请问应该需要什么程序才能合并?谢谢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再请问一下:没撤并,没有原因,好端端的,只是为了少做材料,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请问应该需要什么程序才能合并?谢谢
追答这种事情基本上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就好像多吃一碗饭,少吃一碗饭,因为党小组并不是什么正式党组织,党支部形成决议就可以说了算,真正铁定要合并的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党员太少,一两个人肯定是组成不了什么党小组的。
求采纳就差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