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理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设定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 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 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规定是指: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10、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2、 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5-22

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 企业纳税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收回的发票进行抵扣又叫进项税额抵扣,比较企业开出去发票20万,如果收回来的发票也有20万,两者抵扣相当于不用交增值税,那么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哪些资料呢?接下来起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的材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流程 1、提交文件。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申请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审核完毕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条件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 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注册注册完成后,要在30天内到税务局进行相关税种核定,一般默认小规模纳税人,有要求的企业的可申请一般纳税人,后期当企业销售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后,税务局会默认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0元注册公司

快至1-2天拿证

免费代理记账

专业财税代理公司

公司注销

专业注销,疑难杂症

商标注册

不成功全额赔付

第2个回答  2022-09-22
纳税人资格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合同。
第3个回答  2022-08-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 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