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后,法院判决书上写着【女方可以每个月来看一次】,结果女方一次都没来看孩子,抚养费也没给?

如何评价这种女人?是心狠还是有难言之隐?

探望权是女方的权利,是否行使由女方自行决定。但是给付抚养费是女方的义务,女方应该依据原有的法院判决书中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数额,按期足额给付,否则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申请人应持有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强制执行申请书(列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第二,承办法官分到执行案件之后,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和风险告知书。等待被执行人主动填报财产情况,或者主动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第三,如果被执行人未提交或者未履行,那承办法官会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房产、车辆信息等。如果发现确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官会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自动履行,否则就会强制执行了,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第四,如果经查询,发现被执行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可能就会终结本次执行了。待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新的财产线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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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5
首先,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的话,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实对于探视权,也就是看孩子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权利,如果女方不行使的话,也是没问题的。
第2个回答  2021-09-25
不想承担责任的人。没有钱,也要去看看孩子,也可以经常打电话孩子的。追问

电话一次都没打

追答

离婚的原因是什么?离婚后她过的好不好?

追问

判决书上原告诉称【因婚前双方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各异,经常为家务琐事吵架,使夫妻感情不和,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不完全属实,现原告提出离婚我同意,孩子由我自行抚育。】离婚后她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你看这段诉词,难道女方结婚的真实目的就只是为了生个孩子【最好是男孩】然后离婚,把孩子带回娘家?

追答

婚姻:理解,包容。但是现在的人普遍缺乏这些,自私自利,脾气暴躁,不理智。成了家,考虑问题要全面,慎重,换位思考。缺乏自律性。

与成长环境有关,生活压力山大。影响人的心情

追问

扶弟魔呢?

追答

那还说啥!帮助家人要量力而行!弟弟不努力,不知道感恩,无责任心。怎样扶都没用。

追问

这破事真乱

第3个回答  2021-09-25
可以向法院起诉,有法院出面向其要抚养费
第4个回答  2021-09-25
女方可以每个月来看一次,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她不愿意来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不用管她。
支付抚养费是作为母亲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没有给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否则就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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