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证件遗失补发的,同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
《就业创业证》的受理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扩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使用:
1、《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
2、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该证可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凭所录用人员的证件,也可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凭该证还能免费享受政府指定机构的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等。大学生等创业人员,还可凭此证等材料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核发《就业创业证》
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如下:
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未就业人员);
4.劳动合同等证明本人处于就业状态的相关材料(已就业人员);
5.高校毕业生办理实名制登记还需提供毕业证书;
6.一寸照片两张。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