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语言学诞生背景

如题所述

2·2·2 语文学的兴起和发展与人类文明的发源紧密相关。它有三大传统,即希腊—罗马、印度和中国的小学。它们初期的研究兴趣呈现出一些共同的趋向,就是都集中探索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的性质。分两大派。一派认为用什么样的音去表达什么样的义是有理可说的,一派认为音义的结合是无理可说的,纯粹由社会约定。前者可以称之为理据派,后者可以称之为约定派。希腊—罗马传统的研究,这种对立的意见后来演变为类比论(analogia)与变则论(anomalia)的争论。类比论强调语言结构的规则性,认为词入句之后所产生的形态变化是可以“进行类比”的,而变则论强调的是人的天赋能力和语言结构的不规则性,认为不管语言显得多么不规则,人们照样能够接受和运用。类比论是约定说的继承和演化,而变则论是理据说的继承和演化。这两种对立的意见各有自己的语言事实的根据,互相驳难,因而争论进行了很长时间,“在整个古代和中世纪,这种原则的冲突有时表现得很隐蔽,有时表现得很明显,这可以视为语言学思想和实践的历史中一种反复出现的特色”(罗宾斯,1979,26)。不过就总体来看,希腊—罗马传统的约定论始终占主流,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语言理论大多是这一理论的演化。印度传统的发展趋向基本上与此相同,不赘。在中国,这种论争就是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与希腊—罗马传统不同,汉语始终以理据性的意见为主,我们前一讲在讨论语言符号音义关系的时候已有所述,这里不想重复,只想就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作一点补充。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体系,自源性的文字一定适合它所记录的语言结构原理。汉字是自源性的文字,其中的形声字约占百分之九十左右。字的形声体系是理据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反映汉语编码的理据性原理。在汉语传统的研究中,人们没有怀疑过这种理据性编码的性质,大致都围绕着字的理据进行研究,只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中国语言学家接受了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才一股劲儿鼓吹约定说,全盘否定理据论,中断了自己的研究传统。这个问题后面有详细的讨论,这里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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