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丈夫有有效遗嘱的话,应当按照遗嘱来。如果没有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先分割出来一半,剩下的一半算作丈夫的遗产。
由于丈夫没有遗嘱,那么可以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来分配。如无特殊情况,按照你的描述,是妻子、孩子、父母均等分配遗产。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妻子再婚后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