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小流域治理,控制风沙危害,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围湖造田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
1、各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3、强化计划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土地保护是必要的。因此,对国家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民用建房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区用地、特种养殖用地等非农用地实行计划控制,对城镇建设规模进行科学规划,是确保用地总量不突破计划指标的前提。
4、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以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扩展资料
为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一些地方开展激励性保护,对耕地保护义务主体进行补偿。四川成都、广东佛山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对农民给予每年每亩200到500元货币补偿。湖北、广东、浙江等地给予耕地保护工作经费补助,对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贴。
而“得民心、惠民利”最看得见摸得着的要数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治,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而通过村庄整治,改变农村散乱差的面貌,改造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