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户籍与十堰学籍,要在阳逻就读高中,咋办?

如题所述

A、户籍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籍湖北省十堰市,不能直接到阳逻读高中,只能在武昌区或十堰市入读高中后,转学到阳逻。

B、阳逻经济开发区,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原新洲县)。

C、中考只能在户籍地,或学籍地报考。

D、《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武招考[2016]2号)规定: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升学的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学生。

无我市学籍由外市迁转户籍到我市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我市中考报名前,即3月1日前办理好我市正式户籍,方可在我市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我市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校学生;

3.往届初中毕业生;

4.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及办法
(一)报名办法。
中考报名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为基础。
1.集体报名。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资格审查由初中学校负责,区招考办予以督查。

2.单独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先随学籍所在学校集中报名,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籍所在区教育局中教科和招考办同意后,于4月20-28日前持申请表、户口本、学籍证明及《中考跨区报名办理申请表》(附件1)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跨区手续。

(2)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且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户口簿等,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单独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3月7—18日,资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3月21—25日。

E、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鄂教基[2015]3号)规定:

第十五条 转学。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手续,留存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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