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请勿大声喧哗"是个病句?

如题所述

“请勿大声喧哗”这句话如果严格从语法上来分析的话,那它确实是一个病句,但是现在有很多日常用语其实没那么计较语法,它们已经被长期使用,人们对这些日常用语也早已习以为常了,一看到就能领会到它们的意思,并不会特意去追究它们的语法。

喧哗指的是声大而杂乱,本身就包括“大声”这层意思,所以“请勿大声喧哗”这句话是犯了语义重复的毛病,这是从语法上来讲的。而在实际生活中像“请勿大声喧哗”这种标语一般被用在公共场合,标语的实用性很重要,要考虑到各个文化层次的人都能真正看到它的意思,所以在“喧哗”前加上“大声”倒也能起到强调的作用。而且万一有个文化水平较低的人不知道“喧哗”的意思,这种情况下“大声”就起到很好的导读作用了。

真要细究这类语法错误的话,那么日常当中的很多语句都是病句。比如“有些不好的坏习惯要及时改正”这句话的语病大家应该很快就会发现,“不好”和“坏”显然也是语义重复了。但是如果说“有些不好的习惯要及时改正”这句话作为口语化的句子倒也说的过去,但是真要从语法上来讲,那么它也是一个病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改正一些不好的习惯,难道还要留下一些不好的习惯不用改正吗?所以它也是一个病句。

所以语句的对错往往也不能只根据语法来判断,有时候还要结合实际应用来综合判断,一些小瑕疵的句子如果更适用于实际生活,那么它也未尝不是一个“对的句子”。当然也要看场合了,像“请勿大声喧哗”这样的标语用在一般的商场或者车站可能问题不大,但是如果用在国际性的会议场所或者大型展览场所,那么很可能会被人挑毛病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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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请勿大声喧哗”的确是一个病句!如果是请勿喧哗!从规则上讲任何人都不允许喧哗;如果是“请勿大声喧哗”就是从规则上来讲,可以喧哗,但是不能大声,可多大的声才算是大声?这从规则上来讲肯定会有出入的,即是用测声仪器也会掺杂人为的因素……“请勿大声喧哗”不仅是个病句,而且还是现实的一种病态! 

请勿大声喧哗,这不是个句子,而是个词组。句子是由主谓宾构成的,也可是主谓构成的。这几个字缺少主语:大家或单个的人。只能是个动宾词组。如果说主语可以根据语境承前省略或蒙后省略的话,这几个字不存在省略条件。总不能说是无条件省略吧,因为句子的定义中没有这个说法。所以只能定这几个字为词组。

再看其中的大声与喧哗,词意有重复。大声指声音高到刺耳,喧哗指声大而嘈杂。但是仔细想想,这两个词有叠词的作用,表达的意思相近,并不影响大家的理解。只能说是有意的重复,不能说有病。分析起来是有点病,大声与喧哗本属同义词,大声也是很噪,喧哗也属很吵,意思是相同,将它们连在一起是重复句不是很合适,在医院,或会议场所,应该是标清,请勿大声说话,或,此地请勿喧哗就行了 

请勿大声喧哗,这不是个句子,而是个词组。句子是由主谓宾构成的,也可是主谓构成的。这几个字缺少主语:大家或单个的人。只能是个动宾词组。如果说主语可以根据语境承前省略或蒙后省略的话,这几个字不存在省略条件。总不能说是无条件省略吧,因为句子的定义中没有这个说法。所以只能定这几个字为词组。

再看其中的大声与喧哗,词意有重复。大声指声音高到刺耳,喧哗指声大而嘈杂。但是仔细想想,这两个词有叠词的作用,表达的意思相近,并不影响大家的理解。只能说是有意的重复,不能说有病。

当然,从追求语言简洁的角度讲,应该去掉大声二字。但是汉语中有四字格的语言习惯,用大声喧哗反而朗朗上口。正像凯旋而归一样,凯旋就是胜利归来,再加个而归,词意也重复。你去掉而归也可以,但没有四个字上口。所以,汉语既有约定俗成的规范,又有不违大原则的变通,倒是个很有趣的语言现象。

我们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化史的文明古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汉语是我中华民族的瑰宝,汉字辞典内记载的每个字丶词都有它特定的意思,当然也有不少如"人行道"丶"银行"有一字多意的不同用处。作为国人在用好每一个汉字丶词汇时,都要严谨以对以防出错。如今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汉语也是世界各国留学生喜读的语言,在电视节目中我们经常见到说的很溜的外国人。如果我们身为中国人,自己还比不过老外,那岂不是为人耻笑。

第2个回答  2020-06-29
有人说“请勿大声喧哗”是一个病句,是因为喧哗并非一定要大声,众多人小声喧哗也会对现场造成影响,而这句话的本意本来是让人保持安静,逐字去理解就会出现问题了。
第3个回答  2020-07-07
“请勿大声喧哗”就是一个病句,因为有两个意思了。夹在一起,超级的矛盾,这样的就是一个让人弄不懂的吧。
第4个回答  2020-06-28
完整的句子,应该有主语、谓语、宾语,而“请勿大声喧哗”只有谓语和宾语并没有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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