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明确的告诉你一点,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生育权。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所以如果我们,离婚的时候曾经跟第一方生育一个子女。那么我们女方。和男方都已经使用了一次生育权。
如果我们再婚的时候,女方如果找的是一个小伙。她没有生育过孩子。那这个男的就有生育权,女孩子跟他生就属于第一胎。因为我们报户口的时候都是以男方为主。
但是如果我们找的这个男士也有一个孩子。那如果我们再跟她生孩子的话,那这个孩子就是第二胎。我们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夫会问你是否生育过子女?那对于你来说,你再生就是二胎。但是你的老公是初婚。那他生日的子女应该属于她的第一胎。
如果你是有孩子,他也有孩子。那你们两个人再走在一起。你们两个人都曾经使用过生育权。那你们走在一起,考虑能否再生。因为毕竟要承担很大的这种孩子的教育啊,包括生活的一些压力。想好了,我们再做决定。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和我的想法相同,就采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