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员户口怎么注销?

你好我的户口上有一个小孩子,我不认识的小孩在挂靠,原因是别人找到我帮忙让挂靠几年,可是他们现在不想在把户口迁走,我该怎么办呀,我怎样才能撤销他的户口。

失踪人口的户口注销程序:
宣告失踪是天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短长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为失踪。失踪的确定地认为是由法院,法定期限是两年。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要向社会公告3个月寻找失踪人,最后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凭失踪判决书,到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到户籍室, 申请刊出失踪人户籍信息。

申请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2、《刊出户口告知书》。
3、《入伍通知书》。
4、《刊出户口通知》。
5、《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申请受理机关:
各公安派出所。
决定机关:
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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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3
失踪人口户口注销流程

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请户口注销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2个回答  2021-09-14
失踪人口的户口注销程序:  宣告失踪是天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短长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为失踪。失踪的确定地认为是由法院,法定期限是两年。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要向社会公告3个月寻找失踪人,最后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第3个回答  2021-09-14
失踪人员想注销户口,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去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注销手续。
第4个回答  2021-09-13
失踪人口的户口他是不能注销的,首先你不确定这个人他是否还在这个市上,所以说在不能证明的情况下户口是不能住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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