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偃教〔2010〕43、44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局中招领导小组对中招工作的部署,结合偃师高中实际,为切实做好2010年中招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为1750人,其中正取生为1346人(内含分配生673人),择校生404人。
2、正取生录取:
录取:正取生分两部分录取,一是全市统一划线生分数线为567分,二是分配生在567分以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报到:正取生于7月17日到偃师高中南院统一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收费标准为:学杂费200元,住宿费200元,代收书作费500元,电教代办费12元,合计912元/人。)
奖励:中招成绩排偃师市前30名的学生,正式入学后学校给予奖励:第1—10名,每人奖励2000元,第11—30名,每人奖励1000元。
3、择校生录取
凡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以下487分以上的考生均可录为择校生,择校生标准为:
从551分开始(551分不收费),起点6000元,每降一分加500元,最高不超过18000元。
择校生自7月17日开始报名交费,至7月22日结束,名额404人,以交费为准录满为止。7月23日开始进行择校生入学教育。
4、体育特长生录取:
按计划录取体育生24人。依据原测试成绩,已签订协议的体育尖子生按正取生录取;其他入围考生,文化课成绩分数线为567*60%=340分,高于340分者按正取生录取,达不到分数线者每人需缴择校费6000元。
5、外地生录取:
外地考生(不论户籍,凡未在偃师参加中招考试者均视为外地考生)欲来偃高上学者,持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中招准考证(或初中毕业证)于7月17日到偃高报名并接受政审,并与7月24日上午8:30到偃高南院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政审合格且文化课考试成绩优秀者,按偃高正取生予以录取,成绩合格者按择校生录取(18000元/3年)。
6、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河南省偃师高中
2010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zh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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