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除太学录”,如果是的话,这里的“录”,指的就是官职“录事”,也就是说“授予太学录事的官职”,是太学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一般授予九品。 (见注释,国子太学正、录……)
如果是录用的话,动词是不会放在最后的,因此做“录用”解不宜。
古代的录有比较常用几个解释,具体看相应语境。
记录抄写;2.录用,选取;3.记录文书的官吏;5.记起;6.收集等等。
如果需要的,可以把短句拿出来,我给你翻译下。
注释:
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