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黑帮老大是谁

如题所述

公安局局长,玉林市市长,医院的话就是院长。现在什么地方不黑。现在在玉林谁能拿他们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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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2
应该是彭文毅
第2个回答  2019-04-18

广西河池乔三爷人物百科参考资料全部



乔三爷:男、汉族(1991年5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仅有初中学历,真实姓名不详,据说三爷在东北做了一件惊动中央的大事,迫不得已隐姓埋名的来到广西省河池市金城江区混江湖。
乔三爷:原是一名广西河池市本地的一名普通装修工,后来参与黑道竞争,在广西河池市长期带领人员进行黑社会活动,成为当地的主要黑社会头目。 2018年1月10日乔三爷因背负绑架勒索、非法经营沙场、走私贩毒等罪名判无期徒刑
中文名 乔三爷
出生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
外文名 qiaosanye
出生日期 1991年5月27日
逝世日期 2018年1月10日
性别 男
别 名 乔三公、乔三爷、乔三孙
国 籍 中国
方言:语言 国语 英语桂柳话
信仰:耶稣
职 业 广西河池黑社会老大性质组织头目
重大罪行 专门操控黑社会犯罪性质组织团伙
处刑日期 2018年1月10日
人物生平
乔三爷原是一名河池市本地的一名普通装修工,后加入黑社会组织,凭借过人的胆量和不怕死的脾气,逐步成为黑社会头目。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在河池当地形成了以其为核心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参与黑市交易、绑架贿赂、欺压百姓、欺行霸市,就连河池市官员的夫人也敢绑架,可谓是无恶不作。但最终被河池打黑专案小组抓捕归案。那么,他是怎么落网的呢?
乔三爷出生于广西河池市,在没加入黑社会之前是一名普通的装修工人。因其交友不慎加入了黑社会,在犯罪的深渊里越滑越远。乔三爷依靠一次次的黑吃黑不断上位,最终成为河池市最令人闻风丧胆的黑社会头目,他的势力遍布整个河池市,触角伸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随着势力的增大,乔三爷越来越牛,胆子也越来越大,染指黑市交易、绑架勒索,称霸一方,最终在河池打黑专案行动中锒铛入狱。
乔三爷是广西省池河市十分有名气的黑道头目,手下有四百多人,其中难免有一些浑水摸鱼之辈。经过乔三爷暗中调查,才发现与乔三爷有过节的龙哥却联合乔三爷的心腹神赢将,试图杀掉乔三爷。然而乔三爷暗中派人调查,早已看破了一切。三爷联合神赢将的心腹阿鬼和阿神挫败了龙哥的阴谋,杀了神赢将,神赢将的背叛使得乔三爷的势力集团出现了裂痕。
2016年9月,在无江得的亲自安排下,河池市警方成立了打黑专案小组,2016年9月,在无江得的亲自安排下,河池市警方成立了打黑专案小组,全力搜集乔三爷的犯罪证据,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专案组掌握了乔三爷的诸多繁多证据后,等待时机收网。
2018年初的一个夜晚,乔三爷正在某KTV为手下的白关口、黑关口两个双胞胎兄弟庆生。提前制定好抓捕计划的打黑小组趁机将乔三爷及其骨干一网打尽,铲掉了河池市的毒瘤。
犯罪事实
1. 2016年,乔三爷指使手下人员贿赂河池市的各级官员神赢将、白关口、黑关口三人是乔三爷的得力助手,在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劳教过,在成年以后还因凡事先后多次被判过刑,在他们不要命的打杀下才让乔三爷带领的黑势力影响逐步扩大,然而最终乔三爷被抓很大程度上也跟这几位手下有着莫大的关联。神赢将又是三人中最得力的干将,他为人的计谋是最多的也是想得最远的,乔三爷在河池市最大的生意是经营沙场,为了更好完成这一生意,神赢将到处去贿赂河池市的各级官员,但是有一位官员始终不为所动,他就是无江得,在多次贿赂不成后神赢将恼羞成怒并且向乔三爷献计以绑架来逼迫无江得就范。
2.2016年夏天,乔三爷指示神赢将伙同白关口、黑关口将无江得的夫人绑架。绑架的主要目的是尽快拿到沙场的合法经营证明
2016年夏天,乔三爷同意了神赢将的建议,在他的指示下,神赢将伙同白关口、黑关口将无江得的夫人绑架了,起初只是为了能够尽快拿到沙场的合法经营证明,不幸的是在绑架期间无江得的夫人瞄准了看管不严的时机逃跑期间出车祸重伤不治而亡了,此举直接成为了乔三爷被抓的导火索。
法律解释
刑事诉讼法 行为人请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付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是行贿行为。触犯刑律的为行贿罪。
我国《刑法》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后如实交代行贿行为的,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法院在量刑时将结合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刑法
乔三爷
序进行审判,所做的判决,裁定。 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3个回答  2010-07-19
没有黑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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