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温补助哪几个月?

如题所述

一、南京高温补助哪几个月? 南京高温补贴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2016南京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防暑的措施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 加班 。 2、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 女职工 和 未成年工 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 工资 。 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 劳动法 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发放时间并未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照国家《 最低工资规定 》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 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 加班工资 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 非全日制用工 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 工伤 ,经认定后,应享受 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 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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