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讲南大附中线下超过20分就只能借读。借读什么意思啊?

如题所述

借读
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的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级中学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交纳杂费,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的学生应交纳借读费,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交纳住宿费。普通高中学生应交纳学费,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交纳住宿费,择校的学生应交纳择校费。高等学校的学生应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
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借读”有两种理解:
1、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则为借读。
2、学生的户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读,则为借读。
原来的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原来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现在,有的地方从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费、杂费。

你讲的这种应该是:1、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则为借读。
简单来说就是:你在这个学校读书,但是你的学籍不是在这个学校,你将来中考高考的分数不影响这个学校的升学率。这个一般是成绩不是很好的学生在一个好的学校读书,这个一般要多交钱,但是学校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升学率,就将学生的学籍改到其他学校。
其实这个也无所谓的啦,只要你想到能到好一点的学校接受教育,这还是值得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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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8
借读就是:通常由于户口等原因不能作为正式接受的学生在学校同其他正式接受的学生一起上学。
借读生一般需要缴纳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