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组织生活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每次活动要事先设定主题,做到精准聚焦,有的放矢,不能盲目、凑数或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会议,不能空泛化、娱乐化。可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特点和需求,运用微信、QQ等载体开设网上党员之家、微党课等,开展主题教育、党员活动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凝聚人心、推动工作。
2.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并将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评议。
3.谈心交心。每年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委员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不少于2次,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促进工作。党员也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要结合谈心交心,落实好党员关爱帮扶机制,加大对困难党员、老党员和普通党员的关怀激励。
4.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二、强化组织措施
1.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通过内选与外返、横挂与竖联、上挂与下派相结合,选拔党性强、责任心强、大局意识强、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强化教育培训,落实有关轮训工作要求,分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加强各领域党支部书记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
2.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分类开展农村和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整顿。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分类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党支部落实制度、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推行党员手册和积分制,对党员进行纪实管理,记录党员全年参加活动的内容、次数和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时,应当注意听取其所在党支部意见。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4.强化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完善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定期报告等制度,实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单独组建驻外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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