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二级残疾在正常下把人打伤是否要赔偿

我是精神病二级残疾,在工地干小工,跟别人争吵,然后他先动手打人,我打了他脸部鼻子流血,经医生检查鼻子有点骨折,我现在怎么办?我在工地干活,公司老板能承担责任吗?

精神病人打人其监护人应当依法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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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8
就算精神病在怎麼严重,打人就是要赔钱、赔偿,但是在刑事上的责任,如果你觉得,我因为精神病,达到心神丧失的问题,可以不用被关,那麼答案将是错误。就算法官判你无聊,那你将会被监刑以不同的名义,关在那里长住很久,只是有些人,会觉得,心神丧失所做的事情,都是免责。
第2个回答  2018-12-17
首先,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按照上述规定,精神病人把人打成重伤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经鉴定如果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按照上述规定,如果该精神病人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如果精神病人没有财产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议:先找其监护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即可。诉讼有风险,起诉需谨慎。追问

公司老板能承担点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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