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情公寓电影涉及侵权。
《爱情公寓》官方微博发文称,《爱情公寓》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以下简称“联凡”)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高格公司、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
对此,电影《爱情公寓》官方微博回应,电影《爱情公寓》由高格公司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公司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
电视剧《爱情公寓》官方微博称,联凡投资并享有《爱情公寓》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公司、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扩展资料:
爱情公寓电影版侵权行为:
电影《爱情公寓》的创意全部取自联凡公司享有权利的电视剧《爱情公寓》、《爱情公寓2》,而联凡公司从未授权六被告在其电影中使用“爱情公寓”字样等电视剧相关元素。六被告选取与原电视剧基本相同的演员班底拍摄电影,在宣传中将电影与原电视剧相关联。
使用了如“原版人马,十年重聚”、“从2009到2018”、“爱情公寓带着你的青春回来了”等宣传语,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且不公平地占有了联凡公司的市场优势和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8年8月7日报道,电影版《爱情公寓》还有3天就要正式上映了。这段时间它倒一直没消停,先前陷入抄袭争议,如今又陷入版权争端。
8月6日,剧版《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被曝起诉《爱情公寓》制片人兼编剧汪远等擅自投资、制作、发行影版。另一边,影版则迅速澄清,否认侵权。
但此事立刻遭到网友调侃,看到《爱情公寓》讲版权,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且在这个敏感的时间点爆料,难免有炒作之嫌。
6日下午1点许,微博@爱情公寓 突然晒出多份协议书,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而汪远等人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电影。联凡方面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需要注意的是,@爱情公寓 并不是电视剧或电影《爱情公寓》的官方微博,其认证为上海尚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介上则写着:“IPart爱情公寓-最受女生喜爱的温馨交友社区……2008年,我们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爱情公寓》电视剧”。
从其晒出的“版权证明书”上可以看到,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为剧版《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
“情景剧《爱情公寓制作协议书》”上则显示,甲方联凡“拥有本剧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剧版权、版权的延期和续展、发行权和许可权、商标权、相关衍生商品权益,以及发布广告、宣传或以其它形式利用本剧的权利”。
乙方落款则是“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张远”,签约时间是2008年5月17日。
此外,这条微博也晒出了“《爱情公寓2》制作协议书”“关于影视剧《爱情公寓》续集开发声明”等文件,上面同样标明了联凡对《爱情公寓》的版权权益。
由情景剧《爱情公寓》原班人马打造的电影版原定于8月10日上映。虽然《爱情公寓》陪伴了不少人的青春,但也因为被扒出台词、剧情抄袭多部英美剧,使电影还未上映就饱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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