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3-08
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特别说明: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所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有一定联系,但仅仅是在计提城建税和教费附加时列入计算。城建税和教费附加根据当期流转税总额分别根据税率确定。
补充说明:如果你是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则不用计提城建税和教费附加,但需要计提地方教费附加。每个地方政府确定的地方缴费附加的费率不一定,你需要询问你们公司在地税局的管理员才能确定。
增值税多计提了怎么冲减啊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