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员工不及时给付工资,该向哪里投诉?

我是企业上的临时工。工资发放制度是下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自己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
但是现在是我想干老板不让我干了,理由是工作量不大,裁员。我叫他结算工资,他说仍要等下月底才能拿得到(等1个月)。但是我有点不能接受。因为如果是我自己辞职就是自己的原因,那当然该按正常的发放工资制度来走。但现在不是我不想干,是你没工作给我干,要裁员。那你凭什么不给我及时结算工资呢?不能说我们员工辞职就要提前1个月告知,你老板辞退员工就可以立马执行不提前告知。这不对等不公平呀。
→请问我叫老板,辞退我,就要给我立刻结算工资。能在法律上站得住立场吗。如果站得住立场,请问该向哪里投诉?求教大家了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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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12-21
老板辞退员工当然应该马上付清工资,如果他不及时给付工资,你就向老板要,如果老板不给你就向劳动部门投诉,实在不行只能上法院打官司了。
第3个回答  2019-12-21
你好,你这个情况就应该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并寻求帮助,谢谢!
第4个回答  2019-12-21
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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