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岁开始创业的乔布斯是这样的:在演说、沟通方面极具天赋,加上他那近乎厚颜无耻的坚韧性格,几乎没有什么他想获得而不可得的。在技术方面,他没有合伙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那种兼顾软硬件的天才创造力,甚至没有任何资料能说明乔布斯会写程序,但乔布斯的优点是他对技术有着超乎常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他小时候经常和惠普的工程师们混在一起,问这问那。这让他知道什么技术是有其独到价值的,也正因此,他会倾力说服沃兹创立苹果电脑。
30 岁的乔布斯是他 20 岁时的升级版本:财富和名望让他获得了更大的说服力,以至于人们说他拥有「现实扭曲场」,就像《星际迷航》里的人物一样。而在技术方面,他更是累积起了一条无比陡峭的学习曲线:硅谷一些最重要的企业家,如英特尔创始人鲍勃·诺伊斯、惠普创始人戴维·帕卡德成了他的导师。他会像十多年前对惠普的工程师那样,深夜给诺伊斯打电话请教半导体问题。更重要的是,1979年底,他去到了施乐公司 PARC 研究院,如蒙天启般见识了图形界面操作,并在随后五年时间里埋头开发 Lisa 和麦金塔两台电脑,从中积累出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
另外,这十年里他还掌握了另一门硅谷人极少涉及的技能:工业设计。乔布斯从小并未接受过太多美术熏陶,他只是对物品的完美有着非常个人化的追求。他宁肯宽敞的房间没有装修和装饰,也不添置他看不上眼的家具。但他很快在设计领域开始了无底洞似的学习。他用几个月时间研究建筑大师赖特的作品,并从德国人哈特穆特·艾斯林格那里学到了很多设计知识。在二十四岁之后,乔布斯几乎已经成为一个设计领域的内行,他会趴在显示器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研究图案,也会苛刻要求电脑的外壳采用优雅的圆角……
这期间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乔布斯的性格。沃兹说他从小就一心成为人群的领袖,不过更恰当的描述来自罗伯特·昆季礼,这个跟乔布斯和盖茨一起成长的科技记者在《偶得帝国》一书中把乔布斯比喻成了萨达姆:「乔布斯希望控制世界。他一点也不在乎巩固战略优势,他只想着攻击……乔布斯不在乎是有十几家还是上百家公司跟自己对着干,他也不在乎有什么阻碍他成功。像萨达姆一样,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可能输多大。」至此,可以这样总结早年的乔布斯:沟通大师、技术鉴别力和美术鉴赏力的混血儿、修炼中的产品经理、一心想改变世界的偏执狂。他的优势是年轻,在一个全新的行业,他的青涩是可接受的。在今天,绝大多数人 35 才能做到产品经理,而乔布斯在25岁时已经是一家呼风唤雨的上市公司的创始人了。
但硬币的另一面是,他年轻的一塌糊涂。在创业初期的苹果公司,麦克·马库拉和日后加盟的约翰·斯卡利扮演着公司中「父亲」的角色,沃兹是那个睿智而恬静的大哥,而乔布斯好像骄纵、任性、被塞给一个玩具就不能出声的小儿子。除了负责一些采购及推销工作,他几乎没有任何真实的商业实践。即使在开发麦金塔时,作为公司创始人及董事长,他所拥有的财务审批权只有 25 万美元。而且,就像一切少年得志的天才人物,乔布斯蔑视一切流程。据说,当年的乔布斯经常跑到办公室里,随便问一名工程师:「我觉得某人是个傻瓜,你觉得呢?」如果对方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会跑到第二个人那里,说:「我和某人觉得某人是傻瓜,你说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则会对别人说:「我和某人觉得某人是天才,你怎么看?」 换句话说,他不知道怎么让一家公司有效运转,不知道如何让一款产品在可控的时间以合适的价位切入市场,他甚至不知道失败为何物。
被开除似乎是他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但当时乔布斯根本意识不到这点。他已经被突如其来的挫败感击成了碎片,必须把全部聪明才智用于寻找逃避现实的方法:他打电话问美国航天航空局,能不能把自己扔到挑战者号飞船上;他去了苏联,想在那里开设电脑学校;他甚至跑到法国南部,试图以「孤独的艺术家」身份申请移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