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佛山市的交通违章为什么和交通法不一致?

今年2月12号13号有两条违章,未系安全带,以前也走过这条路未发现违章,而且违章罚款为200元根据交通法规定是50元,请问交通法还有什么用了,地方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还要法干什么?

 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6、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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