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在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依据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档案清查、整理与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结合起来,推进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理数字化。
  (二)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对农村集体耕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重点是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如实准确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调查结果公示表和权属归户表。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的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调查成果经审核公示确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权的现实依据。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
  (三)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属于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未经本集体成员协商同意,不得将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积转为其他方式承包并收取承包费。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后的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坐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已经建立登记簿的,补充完善相关登记信息;未建立的,要抓紧建立。承包农户自愿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五)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和修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也要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的土地股权证。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今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免费换取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证书,避免工作重复和资金浪费。抓紧研究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和权属证书办法,在条件具备时实施。
  (六)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建立中央与地方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并以县级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以县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结果和现有资源为基础,逐级汇总,完善、建立中央和省地县四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总和动态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协议,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七)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是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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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5
1、是农村一种土地产权和使用权的登记。
2、目的是方便农村土地的流传和整合,有了合法的登记证可以以法律途径保证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2个回答  2016-07-14
简单来说,就是确认哪块田是你家的,我们来记录下来,固定下来,这就是以后的依据。

参考江苏某地的文件: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我县2014年在维桥乡试点,2015年计划全县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历史性成果,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也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存在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不健全等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因此,中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目的是:在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查实农民承包地的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的权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盱眙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总的原则要求:是对原有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基本不变,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坚持民主协商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工作程序分六步进行:第一步、宣传政策,向农民发放《一封信》;第二步、农户申请,村组人员入户调查摸底;第三步、测绘单位进场测绘地籍,农户指认地块;第四步、农户核实地籍图,村组公示确认;第五步、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资料手续;第六步、县人民政府向农民统一颁发绘有地籍分布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关工作经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真诚希望农民朋友积极支持和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主动申请、及时做好承包地指认和核实确认等工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祝愿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产发展、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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