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网站上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如下图所示。
2、直接输入所要查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下图所示。
3、找到所要查询的公司,如下图所示。
4.点击公司,查看年报/年审信息,如下图所示。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据悉,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而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可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扩展资料: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
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在企业工商公示信息查询系统里可以查到
按照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网上年报申报入口网址:http://www.xiechuangw.com/chaxun/79/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2、在查询页面,点击基础信息。 3、页面下拉,就可以看到个体户年报信息。从“报送年度”和“发布日期”,就知道有没有年报成功了。点击详情查看,可以看到详细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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