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到一个月,以能力不足被降薪(或离职)没有签订合同,这样合法吗?我可以劳动仲裁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不到一个月,以能力不足被降薪(或离职)没有签订合同,这样合不合法要看具体情况,若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此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没有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任意降薪(或离职)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否可以降薪,首先要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调岗降薪等相关约定,公司内部是否明确了岗位职责与具体考核标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员工不适合原岗位可以对你调岗或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员工降低员工工资,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就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降工资的,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书,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的,不然,劳动者要尽快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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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7
没有必要仲裁,劳动合同在入职三十天内签订都合法。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话,可以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必须有证据,试用期内也不能随意解除,但用人单位找这证据恐怕并不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7
不合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标准也必须客观,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第3个回答  2021-04-07
只要公司有充足证据证明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证据,随意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1-04-07
合法,能力不足用人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薪资,未签订合同薪资就没有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工作能力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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