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信号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如题所述

铁路信号施工安全的一般规定涉及多个方面,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设备的完整性。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阐述:
1. 信号工程施工的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包括:
- 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未对既有信号设备进行调查了解。
- 施工及施工过渡、开通方案不合理或未按批准方案实施,未制定应急预案。
- 挖掘前未对地下设施进行调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伤害或设备损坏。
- 信号电缆绝缘不良或设备配线错误。
- 竖立或拆除信号机柱时未登记要点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 未对未开通的信号机进行标记或漏光。
- 工具、材料放置侵限或导致轨道电路短路。
- 安装、更换钢轨绝缘时未登记要点,或未执行先通后断原则。
- 道岔调整不密贴,或在非正常行车施工中未妥善处理转辙机。
- 施工未对既有设备进行可靠防护。
- 施工借用既有信号电缆、电源。
- 过渡施工未对新设备与既有设备结合部位查线摸底,确认实物与图纸是否相符。
- 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使用中的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 信号联锁、列控及列车调度指挥/调度集中等系统未试验或试验不彻底。
- 机械室施工无防火措施。
- 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未到位即擅自施工。
- 新开通线路可能造成分路不良的轨道区段未登记。
- 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列车和人身安全防护。
- 设备开通前信号设备变化资料未按规定上报公示。
- 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2. 电缆开挖、敷设、地下接续等隐蔽工程施工,以及站场改造过程中影响行车和既有设备安全的联锁修改、过渡开通等施工项目被视为重大危险源。这些施工项目需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或备案。现场指导、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也是必要的。
3. 营业线施工的登销记程序和安全防护培训应符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和设备进入机械室前应办理登记手续。
4. 信号施工时,材料和工具不得放置在妨碍行车安全的地点,防止短路。
5. 信号设备安装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6. 营业线进行信号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三不动、三不离”规定。
7. 信号设备运输影响行车时,必须在天窗点进行。
8. 使用大型机械进行搬运、吊装前,应确保设备状态正常,搬运、吊装的作业半径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9.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和设备管理单位核查设备情况,确定防护措施和防护范围。
10. 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应经过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监督指导。
11. 轨道钻孔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钻孔设备,并确保钻孔设备电源安全。
12. 在无砟轨道的混凝土构件上钻孔作业时,应经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
13. 新增信号设备接入既有电源屏时,应核实电源屏容量。
14. 配镇穗上组立电杆和信号机柱时,应在天窗点内施工,并设好安全防护。
15. 设计单位在进行软件设计时应采取网络安全、计算机系统防病毒措施。
16. 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照明。
17. 信号专业与其他专业交叉施工时,应由监理工程师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铁路信号施工的安全性和效率,同时保护人员和设备不受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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