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先是无故剪走水表然后说偷水要罚款

替我隔壁店的大哥问个问题,知道的大师们,回答回答我们!
这是昨天下午的事情,自来水的人来抄表,我邻居主动跟他们说,自己的表在端午节的前一天被他们自来水公司的人给剪走了,实际是剪错了,因为那天剪表的时候我也在场,自来水公司的人是要剪我们隔壁的隔壁家(因为那家店一直没人营业)的水表,但是却剪成我邻居店的,我邻居那时当场就跟自来水公司的人说,肯定剪错了,那个是他的,不是隔壁,可自来水的人还是照剪不误,
那天刚好我们这里都停水,所以大家也就无法考究到底是否剪错,等到隔天水恢复供应,我邻居家还是没水,他才去找了附近的那家自来水交费处,可碰巧那天已是端午节,自来水的人都放假了,大家也知道那会正是最热的时候,没水实在是太难受了,他没办法就去找了物业,让物业把关水管的地下门打开,后来我邻居自己接了根20的水管子,由于他时常出差跑业务,可能也忙吧,就把这事忘了。今天是我看到自来水的人来抄表,我就跟他说了,让他赶紧去找他们处理这个事情.
谁知道主动说出后,那两个自来水的人说他偷水,然后言辞也极其难听,大街上就老是嚷嚷着我邻居偷水,我邻居也气得说他们偷表,那自来水的人就准备上前打他,实在霸道,周围的人都看不下去就来劝阻.
跟着那两个人,就打电话可能是叫了他们头过来,来了后,他们头说话一样难听,也是说他从端午节到现在偷了他们多少水,好像说一天偷几吨水的意思,说是要罚款,我邻居让他们处理,他们说现在没法处理,就把他的总水闸,跟着把我邻居的水闸关了,然后拍了照,就走人了.
我邻居现在被动的不行,根本都不知道找谁,水也被停了,也不知道他们要托到什么时候,看那样子,好像是要徇私舞弊要红包的意思。刚刚我帮他搜了下网上的资料,找到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运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里面有说到,居民住宅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量总额分别以每人每天80-120升计算;而后又有一项说到“其他情况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量总额,可以根据私自连接的水管计算流量,乘以实际用水时间来测算;实际用水时间难以确定的,按下列办法确定:居民住宅、机关事业单位、日班企业单位,以每天8小时计算;
按出水量算,太可怕了,我们这里接的都是20的水管,自来水公司的人怎么就能断定,从端午节到现在的这20几天,他家一天8个小时都在用水,而且是一直的放水呢?
不知道我邻居现在应该怎么做??他不会上网,只得我来求问啦,大侠们我实在也没分,请各位仗义相助!情况紧急!谢谢各位啦!!!
我邻居是卖建材的,不是饮食业!而且他们店就两人,经常轮流出差,一般只有一人来看店

我觉得这件事情的关键就是

要证明原来的水表的去向,原来的水表到底是不是被自来水公司拆掉了,或者说是不是拆错了。

如果是被自来水公司拆掉的,那就要看原来是不是欠费啊,应不应该拆表啊,到底是不是拆错啊。

如果确实是被自来水公司拆掉,并且是拆错的话,则这件事情的起因就是由于自来水公司的失误造成的,
虽然用户私自直通供水总管用水,是属于偷水这种违章行为,但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还是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承担大部分责任,因为自来水公司未主动改正他们拆错表的行为造成了用户直通,用户可以要求自来水公司将原来的水表恢复安装好,并且按只需按以前的用水量补交这段时间内的用水。

如果不能证实是被自来水公司拆错表,或者是由于欠费等原因被自来水公司拆表的,那么用户私自直通供水总管用水这种偷水行为的责任完全是由用户承担,要按《运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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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在无表情况下你擅自使用 自来水公司可以根据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第(七)款 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其它的事情暂且不管
虽然是自来水公司拆错了表
但是自己不经水表接管道用水确实可以按偷水论处
对于没有水表期间水量的认定
只能一刀切的算
不然没法定量

这种事情如果不想闹大
就得做孙子
乖乖的去自来水公司认错
至于他们拆错表的事情,可以委婉的提一下,但是切勿以此威胁他们
关键是用减免按规定一刀切计算的水费以及可能的罚款
只要能少出钱,不妨装装孙子吗
能以小支出换回大损失那也是值得的

要是咽不下这口气
那就注意搜集证据
先找电视台试试
有钱有时间就去法院好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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