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某事业单位2018年购建信息化建设系统,价款1000万元,2018年12月第一次付款200万元;2019年4月,付余款800万元。
2018年账务处理如下:
借:事业支出 2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0,
请问2019年初衔接时怎么处理呢?
我的理解是:
财务会计,借:预付账款200,
贷:累计盈余200 ;
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19年做账时:借:无形资产1000,
贷:预付200,财政拨款800。不晓得是否正确。
还是说衔接时不做处理,直接在2019年支付时做一笔调整分录,
财务会计,借:预付账款200,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200

年末快到啦,小伙伴们对《政府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是不是都做好了呢?
新旧衔接不是随时都可以碰见的,只有在制度交替转换变更的时候才会用新旧衔接处理账务。
我们要珍惜这次的衔接学习的机会,因为现在记账大部分都是计算机软件系统,大家对账账相符、账表相符都没有具体的概念,内在的勾稽关系是怎么连接起来,都是系统设置好的程序,只要会做借贷凭证就行,系统自动过明细账和总账,最后自动生成报表。
但是作为衔接的工作,软件系统不能代替,我们一定要理解新制度中各个科目之间的关系,比如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财务会计资产和负债之间,科目借贷方之间的冲销等,通过衔接把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八个要素串通起来。
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到底是干啥
新旧衔接的本质就是建新科目体系的期初余额。在以前的制度下原来的科目余额进行自动结算上年结转到结转下年,现在因为新旧制度的转换不再一一对应,需要根据新的核算基础和核算体系的变化,把上一年的期初余额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科目之间的分析和判断来完成新制度下的科目对接工作,得到新制度下科目的期初余额。需要用丁字账和科目表来试算账目之间的平衡。
规范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文件依据:
2018年2月印发的《政府会计制度》与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
2018年8月印发的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财会【2018】24号)
2018年9月印发的 《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805号)
2018年1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