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犯法出租人有权解决租赁合同吗

我现在有个非常急的事情想问下百度上的大虾,请各位指点:
承租人小胡租了A物资公司的店面做正当生意,某日小胡晚上去A出租方物资公司拿自己单车时,见到旁边一破烂的自行车(此车已在停车棚外弃置近一年),因为小胡平时节约又喜欢修东西,便想搬出来拿到店里修下看,是否能用。结果在大门口被保安拦下,小胡只好把破单车搬回原位。可就在此时来了一大群人指责小胡是偷窃,在数人恐吓威胁下小胡写了“犯罪经过”,A物资公司的人更是恐吓如果你不拿3千元钱出来,我们就送你公安局,在那你会被人毒打,甚至会要了你的命!小胡无力出钱,A公司的人其恐吓无效便报案,且“拿小胡先写的犯罪经过交给警方”,警方在未过问小胡的情况下认定小胡是“盗窃罪”,但金额小,又及时归还破车,所以未做其它处罚。

A物资公司见小胡未被处罚(未被警察毒打),便恐吓小胡:“你已经被公安局认定为盗窃罪,现在我有权依合同法解除与你的店面租赁合同,你得限期搬走你店内自己的东西,店面转让费一分不给!否则你就给3千元罚款”。小胡大冤,原以为公安局处理后就没事了,结果还是要被A公司罚钱。

我想请各位帮下忙!A物资公司有权解除合约吗?小胡怎样才能找到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小胡被迫写下的“犯罪经过”有效吗?这件事算盗窃吗?如果不是,还有办法撤销公安局的判定吗?
十分感谢各位朋友的热情帮助!
1、出钱找律师,小胡觉得花销更大,又不懂。
2、小胡当时听了警方的一些说辞已在口供上签字画押
3、最主要的是取证困难:被协迫写下的“犯罪经过”找不到相关人证明。
4、估计些“破车”是没有车主的,但车轮有上锁“已生锈”。
5、小胡在听到保安指责后马上将车搬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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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A物资公司停了小胡租赁门面的水和电,以致无法正常经营生意;小胡万般无耐下只好报警,可过来调解的警察跟A物资公司人较熟,处处护着A物资公司,为难小胡。其意就是让小胡自认倒霉,事闹大了你只会更吃亏。小胡不肯给所谓的处罚金给A物资公司,现小胡的店面仍处非停水停电情况。
请各帮法律达人看下能有哪些办法帮助小胡,在此本人把所有的积分全贡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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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推倒小胡是盗窃?
小胡会受到什么处罚?

承租人犯法,签订的租赁协议并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履行,出租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 6 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 6 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23
A物资公司有权解除合约吗?
A公司没有理由解除合约。依据相关民法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保护出租人财产的义务,看您的描述,承租人根本没有损害到出租人的权益,也就没有单方面解除合约的理由。

小胡怎样才能找到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我认为小胡完全不用理会A公司的恐吓,对方已经无理在先,为何还要与狼共舞?如果A公司起诉小胡,那么正好小胡可以反诉A公司违约。如果A公司敢强行搬走小胡店里的东西,那么小胡就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不要提违约之诉),侵权之诉可以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把A公司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连本带利赔回来。

小胡被迫写下的“犯罪经过”有效吗?
无效,凡是违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协议自始无效。理由,被胁迫

这件事算盗窃吗?
不是盗窃罪,只有法院才可以依法判处一个人有罪。任何人、单位、组织、政府都不能宣告一个人有罪,公安局肯定不行。
从这件事来看,无法判断破自行车的主人是否放弃了该自行车的所有权,故也不能轻易判断小胡的行为算不算盗窃,但能肯定的是够不上刑法的边。所以警方警方在未过问小胡的情况下认定小胡是“盗窃罪”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

如果不是,还有办法撤销公安局的判定吗?
对于警方的认定分两种情况:①如果出具书面“认定”,小胡可以在60天内向派出所的主管机关——该地公安局或者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违法的“认定”。②如果警方只是口头“认定”,那就不要当它一回事,因为行政行为必须是书面的,口头是无效的。

对于你的补充,我认为不必在意,即使没有见证人,也可以判断小胡根本无违法行为,因为小胡没有盗窃的故意

如果你认为我说的在理,请给予我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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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A物资公司停了小胡租赁门面的水和电,以致无法正常经营生意;小胡万般无耐下只好报警,可过来调解的警察跟A物资公司人较熟,处处护着A物资公司,为难小胡。其意就是让小胡自认倒霉,事闹大了你只会更吃亏。小胡不肯给所谓的处罚金给A物资公司,现小胡的店面仍处非停水停电情况。
答:既然如此,小胡应该果断向法院起诉侵权,并向法院提交因停水停电而导致的误工损失;或者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要求A公司缴纳违约金,并保证小胡的继续租赁。小胡必须自己判断误工损失多还是违约金多,相应的只能提起一个诉讼种类。而诉讼费或者律师费就由败诉一方交,建议小胡保全证据,向公证机关申请保全该A公司给小胡停水停电的事实作为证据,免得到起诉时,A公司恢复供水供电,法庭上耍无聊,当然了,公证费也可以一并要败诉一方支付
第2个回答  2010-06-22

1、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出租人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2、不搬走就罚款3000同样不合理,除非A公司确有明确管理规定并能证明已经向小胡明确传达过。
3、如能有证据证明是被迫写的,无效。
4、盗窃这个问题就比较难推翻,因为是否是弃置太难认定。当然,确切的说是偷窃行为而不是盗窃罪,警察也无权确认盗窃罪。换句话说,人家可以反驳说如果是弃置那为什么长期没清理掉。这点只能算是有些倒霉吧。你认为是弃置垃圾的东西人家就是不认你是没办法的。毕竟拾物的地方不是垃圾堆。

祝你愉快!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3
1、A物资公司有权解除合约吗?
能否解除合同,要看租赁合同是否约定了此种情况下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的,A物资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2、小胡怎样才能找到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如果A物资公司解除合同,则小胡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要求对小胡罚款,小胡可以拒绝支付,因为物资公司无权对小胡处罚。

3、小胡被迫写下的“犯罪经过”有效吗?这件事算盗窃吗?
小胡写的“犯罪经过”不存在有效与否的问题,只是与事实是否相符的问题。如果相符,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否则是没有意义的。至于是否盗窃,要看小胡是否存在符合盗窃的条件。

4、如果不是,还有办法撤销公安局的判定吗?
如果公安机关的处罚是错误的,小胡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6-22
A公司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利认定小胡构成盗窃罪,人是否有罪应当由法院依法认定,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治安处罚,但是公安机关不能仅凭小胡的口供就认定小胡有治安违法行为;

综上,A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强行解约,小胡可以通过调解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写下的犯罪经过原则上无效;就你的描述看不属于盗窃;如果你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它的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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