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个非常急的事情想问下百度上的大虾,请各位指点:
承租人小胡租了A物资公司的店面做正当生意,某日小胡晚上去A出租方物资公司拿自己单车时,见到旁边一破烂的自行车(此车已在停车棚外弃置近一年),因为小胡平时节约又喜欢修东西,便想搬出来拿到店里修下看,是否能用。结果在大门口被保安拦下,小胡只好把破单车搬回原位。可就在此时来了一大群人指责小胡是偷窃,在数人恐吓威胁下小胡写了“犯罪经过”,A物资公司的人更是恐吓如果你不拿3千元钱出来,我们就送你公安局,在那你会被人毒打,甚至会要了你的命!小胡无力出钱,A公司的人其恐吓无效便报案,且“拿小胡先写的犯罪经过交给警方”,警方在未过问小胡的情况下认定小胡是“盗窃罪”,但金额小,又及时归还破车,所以未做其它处罚。
A物资公司见小胡未被处罚(未被警察毒打),便恐吓小胡:“你已经被公安局认定为盗窃罪,现在我有权依合同法解除与你的店面租赁合同,你得限期搬走你店内自己的东西,店面转让费一分不给!否则你就给3千元罚款”。小胡大冤,原以为公安局处理后就没事了,结果还是要被A公司罚钱。
我想请各位帮下忙!A物资公司有权解除合约吗?小胡怎样才能找到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小胡被迫写下的“犯罪经过”有效吗?这件事算盗窃吗?如果不是,还有办法撤销公安局的判定吗?
十分感谢各位朋友的热情帮助!
1、出钱找律师,小胡觉得花销更大,又不懂。
2、小胡当时听了警方的一些说辞已在口供上签字画押
3、最主要的是取证困难:被协迫写下的“犯罪经过”找不到相关人证明。
4、估计些“破车”是没有车主的,但车轮有上锁“已生锈”。
5、小胡在听到保安指责后马上将车搬回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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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A物资公司停了小胡租赁门面的水和电,以致无法正常经营生意;小胡万般无耐下只好报警,可过来调解的警察跟A物资公司人较熟,处处护着A物资公司,为难小胡。其意就是让小胡自认倒霉,事闹大了你只会更吃亏。小胡不肯给所谓的处罚金给A物资公司,现小胡的店面仍处非停水停电情况。
请各帮法律达人看下能有哪些办法帮助小胡,在此本人把所有的积分全贡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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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推倒小胡是盗窃?
小胡会受到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