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好我想离婚,但是有孩子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夫妻感情不好想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登记离婚、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方式,有孩子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小孩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抚养权问题,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小孩不满2岁,一般是判决给女方,若两岁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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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8
一般夫妻离婚如果没有孩子的牵挂的话,那么说离就离了,但是有了孩子。就不那么容易了。我觉得两个人应该好好的心平气和谈一谈,是否是真的过不下去了。
第2个回答  2021-08-08
夫妻感情不好,双方尽量的去沟通,如果沟通好的话,对孩子以后对成长有很多好处,如果实在沟通不了,没办法要离那也要考虑到孩子未来的环境和抚养问题。
第3个回答  2021-08-08
有了孩子 尽量不要离婚 ,这是个孩子,带来一生的伤害, 之间要互相理解 ,互相包容 ,再找一个别人 或许还不如这个呢 。
第4个回答  2021-08-08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了离婚。孩子归谁抚养,首先就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判归抚养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如果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都差不多,法院会参考小孩的意愿来作出判决。俩孩子的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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