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安排:物业(长命契)

如题所述

其实不是转名这么简单,正确是由您爸爸转成只得您一人名,是需重新做楼契,重新估价,再看您的入息多少去做按揭,等同一个新的交易一样。
中国香港的楼宇买卖法律是不能随意转名就转名的,而是再全部都成另一交易般去看待及处理,否则就是送契(deed of t) 形式去做,但若此做法日后卖楼有麻烦,因有很多限制及律师都不会提议您这做法。当然这做法令您的使费可以最少,但就最不提议。
您需先去处理妈妈死亡证的问题,再拿去叫律师替您们注上田士厅,跟着去银行估价,再问银行若是您做借款人,拿您的个人资料给银行作一个初步审批。
那么爸爸就成为卖方,您就成为新的业主,再重新做个所有的契约。我估您这做法费用连同新的买卖交易来做,最少1万元左右。
而正确来说不是除名,是将死亡证注上田士厅,但已死亡的业权人同样有其业权存在的,而不是简单的除名就除名,凡涉及业权人的变更时,都只能重新如新的交易看待去做,不能以剔除某人名或加某人名,因法律是需清彻去处理业权。

2008-08-29 05:48:47 补充:
因这数天我很忙,未能第一时间回应:
1) 根据中国香港楼宇买卖的法律,除非以送契形式去处理就可不需涉及一分一毫的楼价转让。但因送契后三年来都不能出售此物业,及就算过了三年,日后您卖楼,经纪及律师都不会提议买家买您这间屋,因送契涉及更多复杂性,极不提议以此方式去做。

就算您要平安纸的做法,都要重新将买卖合约、楼契再做过。

2008-08-29 05:55:07 补充:
最终您付出的金钱都是相同。

2) 坦白说,我对公屋条规不熟悉。是否过了资产或多少上限我答不到您,因我不懂就不懂,我不喜欢胡乱作答。

只是以我的角度想,您们有本难念的经,但其实您及您的外子或您们孩子,日后待父母过身后,处理将这间屋转至您名,那么您们一家可以搬入去住,而公屋可以仍留给男家的人住。可能我不能公屋如何处理,但简单看没有什么难道的。除非您要公屋的同时,又要私楼,但人不可能贪心的,有得这样就会失去那样,世界是很公平的。

2008-08-29 05:59:01 补充:
3) 我觉得您的首要去处理妈妈死亡证,跟着去找律师处理长命契的事,只花数千元,始终问题是要面对及去解决的,不可一拖再拖,而且我不知此情况会否涉及时限的问题,以我理解绝不能拖至20年后您才去将死亡证注上田士厅吧!

我很担心您其实是否为的是钱的问题,您没有能力拿出数千元或万多元去律师楼办理契约问题?

2008-08-29 06:01:43 补充:
4) 您是没选择去做的,针无两头利!您唯一可做就是立即去办理死亡证,跟着找律师处理。

您只能选择要爸爸层楼,跟着搬去住,而公屋退户籍留给男家那边。

您再前思后想,最终只会拖垮大事的!

2008-08-30 03:04:16 补充:
待父亲百年归老那层楼留给您,这只属继承遗产,不同送契。

既然您有这样的烦恼,先去律师楼办理两点:
1) 将妈妈的死亡证注上田士厅 (因我都说我怕当中有否时限限制您需多久做此点,因不同契约是有时限的,我始终担心此点,否则再谈如何承继已是空谈);
2) 叫爸爸立平安纸。

及我建议您最好向律师查问,让他给您专业意见,这比您问我们而答不到答案为最实际。,参考: , 2,1. 现在就找律师除去妈妈的名, 同时加上你的名, 费用不会太贵, 手续详情你不用理会, 律师自会代办, 你们只要签名及付钞

2. 如果等到爸爸过世才转你的名, 手续会很烦复

3. 很多人为了省钱而不即时处理遗产问题, 其实日后的费用会更高

2008-08-27 12:57:51 补充:
4. 楼下人兄的考虑比我周详, 业主转名会涉及按揭问题, 他的顾虑有道理, 但既然你们没有按揭, 其顾虑可以不理, 我上文所谓的除名, 用词可能不够专业, 但意思简单不过, 长命契中已去世的业主, 其业权归余下在世的业主, 你们提供死亡证及付律师费后, 交给律师处理就可以了, 当中的法律问题及程序, 除非你有兴趣了解, 否则可以不理, 正如我们买楼, 不一定要了解大厦的建筑结构, 有特别兴趣另计

5. 死亡证是必需的, 如果找不到, 可以去入境处辖下的生死登记处申请副本, 你可以在网上预约

6. 我个人认为, 如果你们不打算在三年内出售上述物业, 送契是最简单及省律师费的做法, 亲属送契有何问题

2008-08-27 13:20:46 补充:
7. 至于公屋户籍的问题, 很多人误会以为有私人物业的, 就要退出公屋户籍, 其实不然, 房署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但有私人物业有两方面的影响, 首先是资产问题, 物业是一种资产, 你在填资产入息表时要申报, 如此你的资产容易爆灯, 可能要交倍半/两倍/巿值租金, 其次是你不可以用绿表买居屋, 不论是一手还是二手居屋

2008-08-28 02:02:13 补充:
8. 衡量过你公屋户籍的困局, 我收回我上面全部的建议, 你最终是要迁出公屋的, 你可以选择以绿表买居屋, 如果你想把买居屋的日期推到最后, 可以等父亲去世后, 遗产手续未完成前以绿表买二手居屋, 物业转名的问题暂时搁置, 一旦继承物业, 你不单要迁出公屋(因为调查时差问题你可以拖一段时间), 而且不能购买绿表居屋, 其实如果你坐拥200万身家, 我看不到你有何住屋困难, 更找不到让你继续亨受平租公屋的理由

2008-08-28 12:15:45 补充:
9. 既然你不是公屋户主, 排除了以绿表买居屋的可能, 那么最符合你利益的安排, 应该是物业转名留到最后一刻, 即你父亲过世才以遗产继承人领受物业, 到时你及配偶(及子女)要退出户籍, 搬去自己拥有的私人楼住好了, 拥有自住物业, 是大部份中国香港打工仔的理想, 你仲想点? 在任何情况下立下平安纸都对后人有益, 免除很多无谓手续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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