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如题所述

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拍卖、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四种。其中拍卖是指由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如下:
1、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招标出让。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确定中标者。
3、挂牌出让。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确定土地使用者。
4、协议出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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