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农转非给安置公益性岗位吗?

我是一名农户,(因病)五级伤残军人,2002年入伍,2006年退伍,当时政策残疾军人农转非给安置工作,什么时候实行,什么时候结束的。我现在没有工作,怎么办

      一个71年入伍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小战友:对于小战友的“2002年入伍,2006年退伍的农村户籍兵源的因病五级伤残军人,当时政策应是《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至2011年10月有效法规)网页链接第十条规定,并不是有对因病五级残疾军人予以:农转非、安置工作等的,而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可以说当时的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局已经是超规予以农改非了,至于“农转非给安置公益性岗位”就是一个民政部门可有可无的义务了!

《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

     《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条

        至于现在没有工作怎么办?首先小战友不能再把工作的希望放在政府再安置上!尤其是现在我国已经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就业市场全面处于劳动力自由择业(用人单位整年招不到员工)状态的,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身体许可的条件下,要主动地通过自己、社区双拥(优抚)工作站或社保局就业协理员的帮助,找到自己心仪工作的(含公益性岗位工作)。

      如果没有自己主动出击的,对于小战友来讲那就是一个蹉跎岁月的事情;等、靠、要并不是我们身残志坚残疾军人所有的精神!最后希望小战友与我们(也有农村兵源因战三级、五级、六级的战友)一样,保持军人不怕苦、敢于拼搏的精气神,能够抓紧每分每秒时间,力争有一个以后有一个养老金+抚恤金的富裕收入(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最早可以50周岁提前退休),有一个幸福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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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7
你的这个情况,
可以去当地县退役军人事局要求落实政策,
只要符合文件安置条件,
一定会为你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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