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具备三个特征刑事违法性、法益侵害性与应受惩罚性。
刑事违法性,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能认定为犯罪。
法益侵害性,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法益,刑法之所以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就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法益侵犯性)。
应受惩罚性,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受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因此,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际适用刑罚。例如,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等。在这种场合,行为人虽然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但其行为构成犯罪。
拓展资料:刑事犯罪影响几代人
刑事案底影响三代,子女和孙儿都会受影响。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犯罪的特征有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和惩罚性。危害性是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违法性是指违反刑法,即一个人的某些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侵权是指对刑法保护的利益的侵害。惩罚性是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表明了国家对具有刑事违法性和侵犯合法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刑法之所以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危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更不可能加以惩罚。如果某种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能认为是犯罪。因此,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并非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为刑法所禁止,并具有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即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民事、经济和行政的违法行为,只能适用有关法律加以调整,而不能适用刑法,认定为犯罪。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犯罪行为同其他违法行为一样,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来说,则要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应受刑罚处罚也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处罚,就意味着不是犯罪。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具有以上的三个基本特征的案件时,应该积极地对案件调查。犯罪人员在调查中,应配合案件的调查办理。具有立功、悔过、受害人员谅解的,可以参考案件情况,减轻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犯罪具备三个特征刑事违法性、法益侵害性与应受惩罚性。
刑事违法性: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能认定为犯罪。
法益侵害性: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法益,刑法之所以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就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法益侵犯性)。
应受惩罚性: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受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因此,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际适用刑罚。例如,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等。在这种场合,行为人虽然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但其行为构成犯罪。
资料扩展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
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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