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审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步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企业年审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步骤如下:
1. 进入国家企业信息公报系统
2.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点击“个体户”进行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法人身份证后6位),点击登录
4、登录后需要修改初始密码,修改完成点击“提交”
5、密码修改成功,点击返回首页,同样的步骤重新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6、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7、弹出填写须知,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填写须知”,点击“确认”,进入后台
8、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所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有网站或网店,有就选是,第三项网站和网店信息也需要填写;没有就选否第三项网站和网店信息就不用填写了,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9、行政许可情况填写(根据实际情况,有行政许可证的点击添加,填写许可证名称和有效期,没有行政许可证的不用填写此项)
10、资产状况信息填写(选择不公示您的营业收入及纳税总额将不进行公示,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11、党建信息填写(根据企业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12、特种设备信息填写(根据企业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
13、最后点击“预览”,如果填写无误点击下方“提交并公示”;如果需要修改点击“返回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点击“预览”,确保正确后点击“提交并公示”。14、公示完成
法律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五条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
第六条 企业年检程序: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材料;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第七条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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