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情人要分手了,可以要分手费么?

和情人要分手了%E

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会获得法律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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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1
你要是好意思要的话也可以
第2个回答  2015-04-11
情人该分就分吧,要不然以后更难处理。
第3个回答  2015-04-11
跟我在一起吧~~~~
第4个回答  2015-04-11
做了多久的情人?? 当初怎么走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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