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年到一家私企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2年公司于我补签劳动合同(公司自制的劳动合同),

但是只让我们签了字就再没给我们看过合同,也就是说,我们员工手里并没有合同,14年年初公司以我不适应本岗位工作为由劝退我(两年多的时间才提我不适应),让我主动写辞职报告,我没同意,后公司又以调岗为由,降低工资,被逼无奈我写了辞职报告,现单位又说和我的上一份劳动合同已经过期,需要续签合同才能办理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呢?可以要求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14-03-20
你辞职报告辞职理由写的什么,不要再签字,这样到少还可要求那份合同到期后的双倍工资追问

辞职报告是单位打印好的,理由是不能胜任本质工作

追答

可要求双倍工资但无经济补偿金了,你如签订合同,双倍工资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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