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怎么产生的?

如题所述

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
春秋时期,孔子的“耕三余一”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1/3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
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以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海上保险起源于14世纪。当时,意大利的借贷盛行于各都市,因其条件苛刻,利息惊人,双方都负有大的风险,盈利与承担风险责任的比例悬殊,素有冒险借贷之称。逐渐传达至腓尼基(地中海东岸古国,今黎巴嫩、叙利亚一带)和古希腊船舶与货物的所有者。凡接受资本主的高利贷,当船舶及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即须偿还本金及利息;若中途船货蒙受损失,则可依其受损程度,免除借贷关系中债务的全部或一部分,由于借贷利息极高,约为本金的1/4或1/3,后被教会禁止。以后便逐渐改用交付保险费形式,出现了保险契约或保险单。
意大利热那亚商人在1347年10月23日签发的船舶航运保险契约是迄今发现的一份最古老的保险单。14世纪后半期爆发的两次英荷战争中,加深了人们对海上保险作用的认识。一些国家成立实力较为雄厚的保险机构,例如经英国皇家特许批准专营海运保险的英国皇家交易保险公司(The Royal Exchange Assurance Corporation)和伦敦保险公司(London Assurance Corporation)先后成立。1688年2月8日,劳合社创建。1871年议院通过了《劳合社法》。劳合社的成立迄今已有300余年历史,成为国际保险业历史最悠久和最有影响的保险组织。
本世纪保险业加速成长。它于近代资本主义的摇篮地英国产生,在商品经济发展和海运贸易日益兴旺的带动下,英国保险业也逐渐繁荣,保险机构已遍布英国各港口,伦敦便形成有较大实力的保险市场。

符合现代保险原理的商业保险,是在长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萌生的。
一、海上保险的产生
最早的商业保险是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源于航海中的海损分摊原则(共同海损)和海上借贷。共同海损产生于公元前2000年。当时,海上航行的风险很大,海上贸易的船主和货主往往都在同一条船工航行。船舶在海上若遇危险,经常采取的措施就是把一部分货物抛人海中,以减轻船舶负担。为了避免抛货时的争议,逐渐形成一种习惯做法,就是在紧急情况下,由船长做出抛弃货物的决定,因抛弃货物所引起的损失由获益的船主和货主各方分摊。这就是所谓"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共同海损原则。海上抵押借贷制度是一种贷款与损失保证相结合的借贷。这种借贷最初流行于古代希腊、雅典等地(公元前800--公元前、700年间)。当时,船舶在海上航行,为了修理船舶和补充给养,船主往往以船货做抵押向当地商人借款。船舶抵达目的地后,船主负责归还本利。若借款以后,船舶和货物在航行中因海难或海盗招致损失,可按照损失的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这种互为条件的借贷,由于债权人要承担较大风险,因而其利率相当高,据说有的高达36%。债务人支出多于一般借贷利息的部分,事实上就是现代保险中的保险费支出。后来,人们把这种抵押借贷,作为一种虚拟的借款契约,从而逐步完成了它从保险萌芽向现代海上保险发展和转化的过程。
12世纪末,十字军东征以后,意大利商人控制了东方和西方的中介贸易。这时,意大利北部地中海沿岸各城市伦巴第、热那亚、佛罗伦萨、比萨、威尼斯等,成为海上贸易要冲,海上保险便首先在这些地区得到发展。随着贸易的扩大,掌握当时贸易实权的伦巴第商人把海上保险传播到英国伦敦和荷兰布鲁日。1316年,商人们在布鲁日成立了保险商会,并订立了货物海运的保险费率。现存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就是1347年10月23日由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出立的,承保"圣克勒拉"号航船从热那亚到马乔卡的航程。
地中海曾是保险的襁褓和摇篮,但由于欧洲经济贸易重心的转移,大西洋沿岸特别是英国很快成为保险的"竞技场"。由于英国处于大西洋航海中的优势地位和当时迅速膨胀的对外扩张、掠夺及大规模的殖民活动,这里先后很快形成两大保险中心:一个是伦巴第商人聚居的伦敦"伦巴第街"所形成的保险活动中心;另一个是英国保险业者自己发展而形成的伦敦劳埃德咖啡馆。1688年,爱德华*劳埃德(EdwardLloyd)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了一家咖啡馆。船主、船员、商人、银行老板、高利贷者等常在咖啡馆交换航运消息,交谈商业新闻,洽商海上保险业务。老板爱德华*劳埃德抓住这个机会,努力为买卖保险的双方提供便利,进而将咖啡馆变成了保险市场。1691年,劳埃德咖啡馆由伦敦塔街迁往金融中心伦巴第街经营保险业务,并于1696年创办了专门报道海事航运消息的小报《劳埃德新闻》。这里便逐渐发展成为一大保险中心,这就是当代世界保险市场最大的保险垄断组织之一的"劳合社"(也译"劳埃兹")。
二、火灾保险的兴起
火灾保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那时候欧洲的手工业行业组织内部就开展了火灾相互保险,会员在遭受火灾损失后,行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真正的火灾保险制度,却起源于近代的德国和英国。
1591年,德国酿造业发生了一起大火。灾后,为了筹集重建酿造厂所需资金和保证不动产的信用而成立了"火灾保险合作社"。1676年,为了充实火灾保险的资金力量,由46家火灾保险合作社联合成立了公营的"火灾保险局"。火灾保险便在德国得到确立和发展。
英国是私营火灾保险出现最早的国家。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了一场由皇家面包房引起的火灾,大火连续烧了4天4夜,烧毁了全市85%的房屋,遭灾者1,1万多户,造成20多万人无家可归。次年,便有一位名叫尼古拉*巴蓬的医生开办了房屋火灾保险。保险费的计算是根据房屋的租金和建筑结构(这种按建筑结构分别厘定保险费率的原则至今仍在沿用)。由于巴蓬个人资金有限,业务受到限制,到1680年,在别人赞助下,他才创办了一家拥有4万英镑资本的火灾保险公司。这家最早的保险公司生存了一个多世纪。
三、人身保险的产生
专业人身保险的产生与海上保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15世纪,欧洲殖民主义者大规模贩卖非洲黑奴。在海上运输过程中,为了防止奴隶中途死亡而蒙受损失,奴隶贩子将奴隶作为货物投保海上保险。后来,又发展到为航海旅客投保被海盗绑架而须支付的赎金和为船长、船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这便是最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7世纪,年金保险产生,其创始人是意大利银行家洛伦佐·佟蒂(L Tontine)。1656年,他设计了一套联合养老的办法,该办法后来被人称作"佟蒂法"。30多年后的1689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为解决财政困难,采用了"佟蒂法"。根据该法,把人按年龄分成若干组,每人缴纳一定数额的法郎,一定年限后开始支付利息,每年支付10%,年龄高者多付息。
该组成员全部死亡就停止给付。国家通过该法当时筹集了140万法郎的资金。1693年,英国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A.Hally)以布勒斯劳市(Breslau)市民死亡统计资料为基础,编制了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人的死亡率,提供了寿险保费计算的依据。18世纪中叶,英国人辛普森和多德森两入发起组织了"伦敦公平保险公司",首次将死亡表运用到计算人寿保险的费率上,按投保人的年龄,根据死亡表核算保险费,并对异常风险另外加收保费。这才使得人寿保险在更科学的基础上迅速发展。
四、责任保险的起源
责任保险最早出现在英国。1855年,英国就开办了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对于在铁路运输中的货物毁损,承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贲任风险通过购买保险合同转嫁给保险公司。以后又陆续出现了雇主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和医生职业责任保险等,使雇主对雇员职业伤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会计师因疏忽和过失给雇主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医生在行医过程中因疏忽、过失或意外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保险合同转嫁给保险公司。责任保险20世纪初才有了迅速发展。责任保险的发展初期,曾遭到许多非议。有人认为,这种保险不符合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甚至有人把责任保险说成是鼓励人们犯罪。但这并没有阻挡责任保险的发展,20世纪以来,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对各种公共责任实行了强制保险。有些国家对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制度,企业的产品无论是否有缺陷,只要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又进一步促进了责任保险的发展。
五、保证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它是随着资本主义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活动中各种道德风险频繁发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1702年,英国创办了一家专门经营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主人损失保险公司,开展了诚实保证保险业务,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挪用公款等给雇主造成的经济损失。1840年和1842年,英国又相继成立了保证社和保证公司,开办保证保险业务。美国在1876年也开展了保证保险业务。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保证保险业务由忠诚保证保险扩展到合同保证保险、供给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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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08
由海洋运输引起,产生于欧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2-06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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