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外而言,你与合伙人都没有付款;
二、同时你与合伙人之间,在法律上属于连带责任。
即生意伙伴可以向你们中的任何一方主张还款的权利,你们中的任何一方,都有还款的责任。
三、你在还款后,可以向合伙人追偿。
事实上,你已经把货款给了合伙人,而合伙人没给。但你并不能因此而拒绝向生意伙伴付款。换句话说,你可能要掏二次货款,但你同样也有权利向你的合伙人追偿。或者,你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合伙人将货款支付给生意伙伴。
追问当初付这笔款时留有凭证,我可以拿出凭证免责吗
追答 不能。
一、对外而言,你与合伙人都没有还款,这个责任是你与合伙人的连带责任。你仍然有责任还款。
二、你手里有的凭证,只是可以据此向合伙人追偿了。
上述二者,完全是二个法律关系,不能混同。
如果被公安机关立案的话,我会被追责吗?
追答你没有主观故意,当然没有刑事责任。但你的民事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追问意思就是我还是要付货款,没有其它办法吗?比如直接找合伙人
追答你可以找合伙人追偿。但这不能作为你不付款的理由,这是二个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也不能借此抗辩对方的付款请求:等我追回来以后再付款给你。